●重点支持
◆具有前瞻性、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
◆装备、能源化工、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种业及农机装备等
◆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支撑产业领域的项目
◆我省特色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较好、链条相对清晰、发展空间大的重点产业链项目
●优先支持
◆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在省内成果转化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并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2021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不少于600万元。以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已进入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技术成熟度6-8级)。